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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潜在风险?
作者:鸡西隆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03 15:19:47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标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商标。有两种商标可以转让。一个是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另一个是未核准的商标注册申请。那么,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潜在风险呢?跟随鸡西商标注册来了解详情。
1、 商标的转让可以撤销。在特殊情况下,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例如,商标权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或者商标权人未及时申请变更而随意变更注册商标信息,或者商标权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及其商品粗糙、劣质、欺骗性强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商标易被商标局撤销,将严重影响商标的价值。此时,寻求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将承担巨大风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种族歧视;有些商标未经注册,如无明显标志;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占已经使用、注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不得认定为注册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宣告无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使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潜力,也不值得购买。因此,商标随时可能失效,商标权极不稳定。
3、 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期限很短的,自核准之日起十年内,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者六个月撤销。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商标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中,最好检查转让的商标是否仍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有多长,是否办理商标注册等更新,防止商标专用权转让很短,或者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4、 商标权未及时清偿的,拍卖或者变卖商标,以抵偿商标权人的债务。因此,商标权人原则上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商标后,转让商标的,必须经被许可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商标局将拒绝转让申请。商标转让涉及商标权的变更。如果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或者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受让人接受商标转让时只会承担很大风险。
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关于商标后期使用也是有很多规范的,下面商标注册公司就带大家了解商标注册后怎么使用需要注意?注册商标的变更是指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注册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变更,必须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而商标的变动一般是指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
商标注册后怎么使用需要注意?提醒第一,注册商标一经注册,在使用时必须做到规范、严谨。第二,企业擅自改动注册商标且同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另外,如果这个改变了的商标标识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还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注册后怎么使用需要注意?以上就是对此的相关介绍,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并不容易,光时间上就需要等待一年左右才能拿到商标证,所以在后期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把已经到手的商标错失掉。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比较省钱,多个国家通用
1、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人只需缴纳统一规费,根据马德里协定议定书,除统一规费外,在缴纳一项各国的单独规费。所以无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缴费。
2、实践表明,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比去各国逐一申请商标注册在费用上更为便宜。申请的国家越多,费用节省得越多。
3、手续的简单和费用的低廉还体现在国际注册申请后的诸多程序当中,比如变更、转让、续展、删减、注销等申请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
二、马德里商标注册速度比较快
1、商标申请人一般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目前只有日本和加纳的收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就可以向除其原属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条约的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去了分别向这些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申请、分别缴费的繁琐程序。
2、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7-8个月即可取得商标注册证。
3、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规定)或十八个月(协定书)内,申请人制定保护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有权驳回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
三、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材料简单
1、通过注册国家的知识产权事务所或法律事务所进行,保护更及时。
2、减少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的工作量: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部分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完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的工作量。
3、国际局负责国际注册公告的发行,免除了各主管机关再次公告国际注册商标的义务。
作品完成后,版权登记后的版权归属到底是归谁呢?每个作品的创作,肯定是有创作人去付出了的,谁付出了那么谁收获。版权的原则上首先肯定是属于作者的。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作品的人。作者为作品的创造付出了劳动与心血,使作品具有了价值与意义,他的劳动应当受到保护,版权保护最早就是这么有来的,同时这也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的著作权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就是作者。
作品的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两个甚至更多的人,比如歌曲的创作通常都是作词作家作曲作家配合完成,那么这首歌的版权就是属于这两名作者共同拥有。一些学术著作,也常常是由几个作者创作完成那么这些学术著作的版权就属于这几位参与者共同享有。
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法律里,版权不仅仅是可以属于个体,也可以属于法人、组织。平常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比如一部《大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不是一两个人就可以完成的,通常要由一个出版社的几十甚至上百人共同完成,期间要由出版社来出面组织协调各方面的资源,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而出版后是否可以收回前期的投资,出版后是否存在法律问题,等等各个方面的风险也是由出版社来承担的,那么出版社就成为这套《大百科全书》的版权所有者。所以,作为法人、组织也可以拥有版权。
版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但在很多情况下,版权当中相应的具体的权利,不一定在作者手里。没有直接参与作品创作的个体的人或者法人、组织也有机会拥有版权。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有些情况下没有直接参与创作但是参与投资、组织创作的个人或法人、组织也可以成为版权的所有者。比如电影作品,制片方在整个电影作品制作期间一直要从事组织工作,寻找投资甚至直接投资、与各个方面协调,付出大量的心血,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整个影片的创作,但是影片的整体版权仍然应由制片方拥有。
版权也可以通过继承获得。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版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转移到继承人手里。比如老舍先生去世后,如果出版社要出版老舍先生的作品,就应当找到老舍先生的财产继承人来洽谈版权问题。不只是个体的人可以继承版权,法人、组织同样可以继承版权。一个企业拥有对某个作品的版权,在企业变更、终止后,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该企业权利义务的企业就享有该版权,如果没有相应的继承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该项版权的所有者。
版权还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发生转移。原始版权的所有人,在创作了自己的作品后,可以通过发放许可或者转让的方式将自己的版权转移,部分甚至是全部地转交给版权购买者。版权买卖合同一旦生效,版权就发生了转移。通过订立合同获得版权的个人或法人、组织就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一个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完成后把小说版权一次性卖给了某文学代理公司,那么如果哪个出版社想出版这部小说就应当与这家代理公司商谈,而不是找作者。某个企业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制作产品宣传海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该企业享有海报的版权,那么虽然广告公司的制作人员付出了心血来创作,海报的版权仍然要归该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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